劇場音質的評價
1. 劇場音質評價的必要性
劇場音質評價除了給一個劇場的聽音質量與演出效果一個級別的評判外,更重要的,是在完工驗收時施工單位根據評判的結果對某些不足項目進行修正和補償。當實在無法從建筑技術來彌補聲學缺陷時,也可給表演者和電聲技師一個可供參考的依據,使其在實際舞臺演出時有針對性地進行電聲或其他方式的校正。因此,劇場音質的評價是完全必要的,尤其是新落成的劇場。
2. 劇場音質評價的方式與內容
對劇場音質評價包括主、客觀兩方面,客觀參量是定性分析與設計的依據,而最終結果是要滿足聽眾主觀感受上的要求。
一般而言,廳堂音質的客觀物理參量主要有響度、混響時間、聲場不均勻度、低音感、反射初始延遲間隙、頻響特性、聲能比、噪聲級數、共振峰值等,這些物理參量有賴于儀器的客觀測量和測量方式,我們將在今后文章討論劇場聲學測量時一并予以討論,由于篇幅限制,此處只討論劇場音質的主觀評價。
由于評價大廳內對于音樂演出的音質效果涉及到諸多的主觀因素(這里排除演奏或演唱者的技術水平),如參與評審人員的音樂修養(yǎng)、年齡、愛好、經驗,甚至廳堂的視覺效果、舒適程度、空氣濕度、演奏曲目的類型等等都會影響到結論,從而使主觀評價帶有一定的模糊性。但總的來說,一個公認的音質優(yōu)異的廳堂,必定具有上佳的客觀聲學參量。
劇場音質評價的內容應有如下項目 :
(1) 響度 :在正常演出的條件下,應能輕松感覺到變化細節(jié)及動態(tài)范圍。若聽覺吃力,則表明廳堂響度不夠(吸聲過強)
(2) 溫暖感 :一般系指音樂的豐滿程度,與大廳的低頻混響時間有關。
(3) 亮度 :音樂明亮活躍的程度,當高音不足時,會使聲音發(fā)暗。
(4) 親切感 :聽感舒服,尤如演奏者就在你身邊。一般解釋為聽音者與演出者之間的認同程度。
(5) 清晰度 :對音樂的細節(jié)、語言的音節(jié)、樂器的質感所能辨別的程度。它與廳堂的響度及混響時間有關。
(6) 平衡感 :樂隊各聲部的音量協調,高音、中音、低音分配合理,則平衡感好,反之則差。
(7) 整體感 :整個樂隊聲像的結像能力定位準確,聽感上沒有松散雜亂的感覺,則整體感較佳。
(8) 擴散度 :大廳內聲場是否均勻的一種主觀感受,聽者站在觀眾廳內任一點面向舞臺,均有一種所有聲音如潮涌般從舞臺輻射而來的開闊感,則表明大廳擴散良好。
(9) 環(huán)繞感 :或稱空間感。若在大廳內聽音沉悶,聲音壓抑如處斗室,則環(huán)繞感較差,它與大廳的混響時間和聲能比有關。
(10) 響應 :聲源發(fā)聲后,大廳反應的速度。如聽者感到聲音遲滯甚至產生視聽之間的差異(即聲音與視動作脫節(jié)),則是響應慢,這與廳內的早期反射程度有關。響應不好的大廳聽音會使聲音失去鮮活而感到沉緩。
(11) 回聲 :各界面反射過強而又延時過長,致使聽者能分清反射聲的單句和音節(jié)。稍有回音的廳堂能增加空間感,回音太強則嚴重影響清晰度。
(12) 噪聲 :凡是干擾音樂聽聞的聲音均為噪聲。但這里為客觀起見,一般排除觀眾本身發(fā)出的聲音,只評判環(huán)境噪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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